报材料要求
1、申报试题开发(修订)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可行性(或论证)报告;
2、填写试题开发(修订)项目申报审批表表格并经开发单位盖章认可(表格详见附件);
3、申报试题开发(修订)项目开发组人员的职称证书(或职业资格证书)复印件。
4、参与开发项目人员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应符合《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条例》有关规定。新职业(工种)开发,如不具备相应级别的专家,则先由行业内相关专家组成,经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审批确认。
三、申报时间
申报截止时间:2013年3月1日
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(地址: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1室,联系人:刘斌康,联系电话:25942443 13692295040)
特此通知
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
2012年12月11日